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立法了!即日起全面禁止野生动物交易!
发布时间:2022-06-28浏览次数:287

疫情推动下的法制建设正在悄然进行。国家痛下决心整治野生动物非法交易和滥食行为,体现了亿万百姓的心声。

继广东省、天津市、福建省等省市陆续出台“禁止野生动物交易、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”的相关决定后,2020年2月24日,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《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、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、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》(简称“《决定》”)。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《决定》属于有关法律问题的决定,具有法律效力。而在《决定》之后,相关修法计划也已经提上日程。

《决定》在野生动物保护法的基础上,以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动物为导向,扩大法律调整范围,确立了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动物的制度,从源头上防范和控制重大公共卫生安全风险。

现行的《野生动物保护法》重在野生动物的保护,未明确“禁止食用”的相关规定和惩处措施。《决定》则重点弥补了该部分立法漏洞。一是强调凡野生动物保护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明确禁止猎捕、交易、运输野生动物的,必须严格禁止。二是与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动物的规定相一致,全面禁止以食用为目的的猎捕、交易、运输在野外环境自然生长繁殖的陆生野生动物的行为。三是规定严格的法律责任,加大执法力度。值得注意的是,《决定》特别强调的“陆生野生动物”,包括人工繁育和人工养殖的陆生野生动物。

相信该《决定》的出台,不仅向整个野生动物产业及其关联产业插上了一把“利剑”,同时也为自然环境和生态平衡撑起了一把“保护伞”。

借用姚明的公益广告词:没有买卖,就没有杀害。
 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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